评论:临床数据造假入刑是合理纠偏
17-04-14 08:06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编辑:刘姗
原标题:临床数据造假入刑是合理纠偏
作者:罗志华
4月10日,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司法解释,首次将临床数据造假骗取药品批文纳入刑事处罚最高可判死刑。据规定,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故意提供虚假的非临床研究报告、临床试验报告的,可以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定罪处罚;对于药品注册申请人自己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非临床研究或者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骗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可以按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据4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假如药物临床实验数据造假不纳入刑事处罚,就意味着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当事企业和个人再怎么造假,只要不出现其它直接后果,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然而,通过数据造假骗取药品批文后,药企不仅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