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查暗访督查年简报(第11期)|坚持以查促改 推进责任落实——甘肃省安监局扎实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
省安监局坚持把“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作为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创新工作方法,拧紧责任链条,营造良好氛围,取得了初步成效。
突出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法。紧紧盯住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重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体系建立,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执行等方面开展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工作方式,形成了一季一督查、一月一暗访、行动有计划、落实有回音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顺利实施。
坚持以查促改,增强内生动力。在督查工作中,强调一个“专”字,把握一个“帮”字,注重调动基层、企业的主观能动性,着力营造全员参与、主动发力的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强调一个“专”字,邀请非煤矿山、涉氨制冷等行业的安全专家参与,对照行业标准和安全规范实施检查,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把握一个“帮”字,向基层、企业宣讲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克服模糊认识,解决“不懂、不会”等问题,指导帮助各单位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通过督查检查,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促进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更加主动管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注重严实相济,拧紧责任链条。把严查实查、立查立改贯彻始终,严格按照安全监管执法程序和检查标准开展检查,突出查隐患、找问题,当面向被督查地区、企业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对个别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隐患长期不整改的企业责成市县监管部门采取停产整顿、行政处罚等法律手段。同时,建立督查检查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主体和责任,通过书面交办、挂牌督办等手段,持续跟踪整改,保证问题隐患有效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2轮督查,共检查了14个市州的25个县区、50个行业主管部门、31个乡镇安监站和村社安监室和83家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69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