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金昌

向家暴说“不”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17-03-18 09:58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编辑:王烁

  原标题:向家暴说“不” 金川区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国甘肃网3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雒焕素)记者3月16日自金昌市了解到,金川区人民法院针对家庭暴力近日签发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来,30多岁的女子杨某与丈夫张某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丈夫张某怀疑杨某有外遇,动辄对她拳脚相加。2016年6月,杨某与张某再次发生争吵后,张某殴打辱骂杨某并将其赶出家门。今年2月,杨某在律师的帮助下到金川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法院调查,杨某曾多次遭受张某的家庭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法院基于这种情况,针对张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勒令张某停止对杨某的家庭暴力行为及限制人身自由、进行骚扰或人身攻击行为。法院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派出所、村委会,让他们对张某进行监督。

  据介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不只限于对女性权益的保护,所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对象如老人、儿童等,也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最好提供病历、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