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公告提示

兰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解读

17-02-28 09:31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编辑:杨梦园

  原标题:兰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解读兰州市政府法制办兰州市轨道办西部商报联合出品进入地铁站的乘客应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1如何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

  答:本办法三十四条规定,市公安机关负责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会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安全检查设备和监控设备设置标准、人员配备标准、检查分类分级标准及操作规范,并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设置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检查人员,依照本办法对乘客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进入轨道交通车站的乘客应当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