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会宁县任命300名村(社区)纪检监察员 加强监察工作
17-02-27 16:50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李雅洁
中国甘肃网2月27日讯(记者 王文武)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强化对村“三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会宁县结合村“两委”换届选拔配备了300名村(社区)纪检监察员。同时,会宁县纪委下发了《会宁县村级纪检监察员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对村(社区)纪检监察员的管理。
纪检监察员由乡镇党委领导,乡镇纪委负责业务指导,对村“三委”班子及其成员(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党组织所属其它普通党员进行监督。
村(社区)纪检监察员按照干部自愿报名、组织推荐、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任命,县纪委备案的程序进行选配。每个行政村(社区)选配1名纪检监察员,要求其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熟悉农村基本情况;原则性强、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农村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由户籍不在本村(社区)的乡镇驻村人员担任,不得为村“三委”班子成员的近亲属。
村(社区)纪检监察员围绕当好“宣传员”、“监督员”、“信息员”、“调解员”、“服务员”开展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监督村级项目实施,收集群众意见,协调化解矛盾。
据了解,村(社区)纪检监察员由乡镇纪委牵头,按照各乡镇党委、纪委制定的年度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60分以下)的村(社区)纪检监察员经乡镇党委讨论研究予以撤换。对村(社区)纪检监察员的考核情况也将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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