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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告

17-02-17 08:55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编辑:张玉芳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作业中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确保我市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在项目前期勘察设计作业之前,必须与两家燃气经营企业(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市红古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联系,现场确认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燃气管道设施的相关情况,收集详尽的燃气管道设施资料。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二、勘察设计单位要增强保护燃气设施的安全意识,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根据燃气保护方案制定相应的勘察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通过技术交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