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定西

实践“四种形态”做到标本兼治——定西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零容忍”严惩腐败

17-02-16 08:38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编辑:张兰琴

  原标题:实践“四种形态”做到标本兼治——定西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零容忍”严惩腐败

  通讯员 张莉

  2016年,定西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信访函询党员干部500人、诫勉谈话242人,作出党纪轻处分393人、党纪重处分11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这不只是几个简单的数字,而是定西市纪委积极践行“四种形态”,“零容忍”严惩腐败的一份成绩单。

  约谈提醒抓苗头

  “幸亏组织教育提醒的及时,不然自己犯了错还不知道改正。”这是安定区凤翔镇福台村党支部书记被约谈后发出的感慨。

  此前,有群众反映,2016年2月,安定区凤翔镇福台村以村社干部工作量大、待遇低为由,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取暖燃煤16吨,发放给16名村社干部,合计金额12528元。接到举报后,市纪委高度重视,督促安定区纪委认真查办,并要求上报调查结果。事情查实后,10月,凤翔镇党委分别对福台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燃煤也以现金形式收缴。

  着眼于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抓早抓小要求贯穿于执纪监督全过程,定西市纪委出台了约谈制度,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增强了谈话约谈的严肃性。

  2016年,定西市开展压力传导、纪律作风建设、精准扶贫等方面的集体约谈5次,共约谈党员领导干部500人。

  2016年11月2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频道《新闻纵横》栏目报道定西市非法采砂问题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察局随即成立了非法采砂问题调查问责领导小组,与县区纪委同步开展了调查问责工作,对相关150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人,进行诫勉谈话54人,告诫约谈48人。同时,市委针对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22人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和约谈,其中,诫勉谈话11人、告诫约谈7人、提醒约谈3人、工作约谈1人。

  定西市委、市纪委对凡是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反映问题轻微,尚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必谈;反映问题线索笼统、模糊,难以查证核实的必谈;其他需要实施谈话函询的必谈。

  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诫勉谈话242人,提醒约谈65人,告诫约谈56人。

  纪律管住大多数

  2012年至2013年,陇西县巩昌镇政府在改造南河西路过程中,镇土地房屋征用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某某收受汪家门村拆迁户赵某某现金2万元。2016年11月,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规收受资金收缴检察院专户。

  2016年5月,临洮县纪委在办理上营乡财务管理、公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时,发现有关人员在乡镇财务报销个人费用,分管副乡长未认真履行职责,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县监察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组织部门按程序免去其副乡长职务。

  注重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相结合已成为定西市纪委实践“四种形态”的主要做法。

  对一些暂不能给予纪律处分或给予纪律轻处分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运用停职反省、暂缓任用、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方式,加大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惩处力度,同时也能更好地教育和挽救干部。

  2016年,全市共给予党政纪处分623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393人,占处分总数的63%。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的尺子衡量每一项工作,按照“两个为主”的要求,积极创新审查模式,探索推行“市县纪委协作、乡镇纪委分片、纪委部门联动”的异地交叉协作办案机制,有效提升了纪律审查效率和质量。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立查案件5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23人,同比分别增长51%、54.6%。

  严肃惩处零容忍

  岷县岷阳镇陈家崖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2011年挪用村集体资金7万元,借给他人达半年之久。2014年挪用村集体资金3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长达1年。同时,王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0月,王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工作理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了纪律审查工作合力。定西市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按程序给予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持快查快结、从严惩处,给予党政纪处分后,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置,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对涉及职务犯罪司法机关作出处置的领导干部,按程序给予党政纪处分。

  2016年,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重处分112人,占处分人数的18%,司法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126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6人。

  另外,在审查和审理报告中,附上违纪人员的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并将案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发挥震慑作用。今年以来,市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典型案例25件,对市县乡村各级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