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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吐槽商品质量被批捕”的未竟之问

17-01-19 08:1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编辑:刘姗

【专题】甘肃省质量监督

  原标题:“吐槽商品质量被批捕”的未竟之问

  作者:张智全

  2016年10月8日晚,江苏淮安某驾校教练刘春林,和两名学员入住一家招待所,买了喜多多的果粒饮料,但发现果粒嚼不动,两手拉拽果粒不断,抱怨一句“吃死人”,被拍摄上网。喜多多公司报警后,警方对三人实施了抓捕。2016年12月8日,三人被福建晋江市检察院批捕。

  (据1月18日《华商报》)

  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刘春林等三人对饮料质量“吃死人”的吐槽,以及被放到网上传播,确实有可能损害了商品的声誉。如果这一事实坐实,那么检方对三人予以批捕,也就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