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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市

16-12-05 11:30 来源:中国甘肃网-嘉峪关日报 编辑:狄东阳

依法治省 建设幸福美好甘肃【专题】

  原标题: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市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柳鹏

  (2016年12月4日)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更好地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市,为在全省率先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落实,在确保宪法法律实施、加强权力监督、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部署到位、推进有序。但一种观念的树立,一种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要继续把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宪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和首要环节,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全市宪法法律普及宣传月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教育引导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普及宪法知识,阐释宪法精神,传播宪法理念,让人民群众都认识到宪法既是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规范,也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最有力武器,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在全社会形成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推进依法治市,保障宪法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更好地发挥宪法法律在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重大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权责统一、便民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促进执法规范化。加快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努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城市管理、生态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环境。

  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宪法权威。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职责,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既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领导,又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推动依法治市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善于通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党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保证宪法贯彻实施,支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意识,自觉尊崇法治理念、遵守法治程序,作决策、定政策、抓工作都要以宪法法律为准绳,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真正让依法决策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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