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做“合格党员”贵在“动真格”
曹廷军
在基层地税党员队伍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既要抓住学这个基础,又要抓牢做这个关键。只有人人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才能达到目的。因此,基层党员必须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合格”二字,从而更好地按照合格标准去做。
做到合格必须在心中“立格”。所谓“立格”,就是立起标准。古人讲,“学诗之要,在乎立格”。作诗如此,做合格党员也是这样,如果心中没有一个标高,就不知道向什么高度看齐,朝什么标准努力。那么这个“格”是什么呢?就是党中央在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提出的,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这个要求十分具体通俗,一定要铭刻脑中,无论自己在政治上,在守纪上,还是在其他方面,都应主动以此为对照,不合要求的坚决不做,背离标准的坚决不干。
做到合格就不能满足于“及格”。可是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想当然地以为,所谓合格就是及格。这样理解是不对的。及格是指一个人的考核达到最低标准;而合格则是指一个人对相应的要求达到了完全符合的标准。如果仅仅满足于及格的标准,那么在做合格党员的实践中就会存在“差不多”、“过得去”、“比一般群众好一些就行”的思想。以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是难以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满意的。况且人在执行标准过程中还存在着“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的规律。因此,在忠实履行税收使命中必须时时以合格标准要求自己,做“合格党员”而不是“及格党员”。
要做到合格就要勇于对自身问题敢动“真格”。做合格党员的过程也是不断纠治自身问题、克服缺点毛病的过程。人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念头,或做这样或那样错事,都是难免的,但不管有什么念头,有什么错误,都要坚持以合格党员标准来衡量,只要发现与合格标准相违背的,就要敢于动真格地纠治。尤其是上级党组和纳税人明确指出的问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更要闻之即改,改则见效。
要做到合格就要做到绝不“出格”。要知道,“出格”就意味着早晚要“出事”,“出事”就免不了要“出局”。一个从党的事业中“出局”的人生就是失败的人生。做人尚且失败,遑论先进性?因此,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基层地税党员队伍要鉴前车之覆,努力把地税事业做出色,让人生更出彩。